市疾控中心开展出生医院接种信息录入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3-05-28
为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分发工作,进一步规范疫苗接种信息的登记和录入,提高出生医院接种信息录入完整率,贯彻辽宁省卫健委《关于优化儿童预防接种证分发和接种信息录入相关措施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38号)的要求,市疾控中心于5月26日开展产院接种证信息网络督导。
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共收集到4个辖区所辖9家出生医院的接种证信息,所辖医院分别是双台子区3家(盘锦市中心医院妇产院区、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妇外医院)、兴隆台区2家(盘锦市中心医院产科、盘锦宝石花医院妇婴院区)、大洼区3家(盘锦市人民医院、大洼区人民医院、大洼区妇幼保健院)。通过收集出生医院打印的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儿童信息页、接种记录页进行信息审核,明确出生医院必填项、常规免疫接种门诊补填项等,明确出生医院、常规门诊的各自职责。
辽宁省卫健委《关于优化儿童预防接种证分发和接种信息录入相关措施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38号)规定,取消以往出生医院填写卡介苗和乙肝疫苗第一剂次接种记录单,转变成出生医院向新生儿监护人发放预防接种证,并如实完整登记新生儿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常规免疫接种单位只负责非医院(助产机构)出生儿童的接种证分发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丢失后补发工作。
出生医院必填项包括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医院、家长姓名、家庭住址、户籍地址。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常规免疫接种门诊补填包括儿童编码、儿童姓名、出生证号、既往过敏史、接种禁忌、联系电话等信息内容。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发现各辖区出生医院接种信息填写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盘锦市接种信息录入完整率,也为保证做好辽宁省优化儿童预防接种证分发和接种信息录入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 供稿: 免疫规划科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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